予乡王蒲令之仆吕奉宁 性嗜蛇每得小蛇则全吞之如啖葱状
予乡王蒲令之仆吕奉宁 [1] ,性嗜蛇。每得小蛇,则全吞之,如啖葱状。大者,以刀寸寸断之,始掬以食 [2] ,嚼之铮铮 [3] ,血水沾颐 [4] 。且善嗅,尝隔墙闻蛇香,急奔墙外,果得蛇盈尺。时无佩刀,先噬其头,尾尚蜿蜒于口际。[1] 王蒲令:据《淄川县志》,王蒲令指王启泰,字大耒,顺治二年(1645)中顺天乡试举人,康熙二年(1663)任山西蒲县知县,康熙七年(1668)卸任。[2] 掬:捧着
予乡王蒲令之仆吕奉宁 [1] ,性嗜蛇。每得小蛇,则全吞之,如啖葱状。大者,以刀寸寸断之,始掬以食 [2] ,嚼之铮铮 [3] ,血水沾颐 [4] 。且善嗅,尝隔墙闻蛇香,急奔墙外,果得蛇盈尺。时无佩刀,先噬其头,尾尚蜿蜒于口际。[1] 王蒲令:据《淄川县志》,王蒲令指王启泰,字大耒,顺治二年(1645)中顺天乡试举人,康熙二年(1663)任山西蒲县知县,康熙七年(1668)卸任。
[2] 掬:捧着。铮铮:金属振击声,形容嚼声响脆。
[4] 颐:两腮。我的同乡王蒲令的仆人吕奉宁,生性特别爱好吃蛇。每次弄到小蛇,他就整个把它吞吃掉,如同吃葱一般。弄到大蛇,他就用刀切成一寸一寸的,再用手捧着吃,嚼得“喀嚓喀嚓”直响,血水沾满腮帮子。而且他的嗅觉特别灵敏,曾经隔着墙闻到了蛇的香味,急忙跑到墙外,果然抓到一条一尺多长的蛇。当时他身上没有带佩刀,就先咬吃蛇的头部,蛇的尾巴还在他嘴边蜿蜒扭曲着。
卷二
金世成本篇虽短,但把金世成骂得痛快淋漓:写他做头陀之前“素不检”;做头陀之后,“类颠,啖不洁以为美”;而“自号为佛”后,又指示弟子“诃使食矢”,简直龌龊卑劣到家了。奇怪的是金世成社会能量却极大,建殿阁,“人咸乐输”;修圣庙,“金钱之集,尤捷于酷吏之追呼”。这使得蒲松龄无限感慨:不仅对于金世成这个龌龊的人所引发的社会现象大惑不解,也对于儒家的圣庙竟然靠这么龌龊的人来修缮感到耻辱。小说触及当日市井的怪现状,儒家社会影响的日渐式微,贪官酷吏对于百姓的追呼苛政,乃至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儒佛两家的斗争,可谓以小见大,意蕴丰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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